中国税务 2017年 第8期 中国税务时评

税收铺路搭桥 支持“小微”“双创”发展

作者: 本刊特约评论员 下一篇

小微企业、“双创”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税收的重要源泉。支持小微企业、“双创”企业发展,税务部门大有作为、大有可为。

铺优惠之路,搭发展之桥。税收优惠对企业发展有“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撬动作用。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将按照20% 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标准从年应纳税所得额6 万元逐步提高至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今年进一步提高至50 万元,同时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 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今年又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 提高至75%,同时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 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按投资额7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截至2017 年7 月,我国针对“双创”企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83 项税收优惠措施,尤其是2013 年以来,新出台73 项税收优惠措施,覆盖企业整个生命周期,国家税务总局已将其汇编成《“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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