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7年 第8期 纳税小提示

纳税小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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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不能附加减除费用风险点一点

计征个人所得税时,附加减除1 300 元费用,只适用于外籍个人、港澳台同胞、华侨、远洋海员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对于上述个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项目,均不得享受附加减除费用。若认为附加减除费用放之四海而皆准,容易产生涉税风险。案例说一说

h 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汽车配件等铝合金工业型材。2016 年底,该公司投资500 万元,从海外引进了一套新的流水线。为了让全体一线员工熟悉该设备,公司从国外邀请3 位专家到现场讲解,并支付了一定数额的劳务报酬。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财务人员疑惑了,外籍人员是否可以附加减除1 300 元费用呢?于是向税务机关咨询,得到的答复是:不行。附加减除1 300 元费用,只适合工资薪金所得,不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税事评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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