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7年 第9期 业务指南

营改增后缴纳个人所得税需注意的问题

作者: 薛 娟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11 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营改增后,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被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从应税收入的确定来看,增值税价外税的特点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产生了一定影响。本文结合相关案例,对营改增后个人取得应当缴纳增值税的相关所得如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个人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但租赁不同财产取得的收入在缴纳增值税时的适用税率、计算方法存在着差异,需要区别情况进行处理。(见表一)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进行全面分析,以期对读者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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