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8年 第1期 税收管理

强化网店涉税行为管理的思考

作者: 苟仁金 张耀予 郑贤龙 单位:贵州省遵义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网店涉税行为及管理困境

(一)网店涉税行为

网店是一种电子商务形式,大多依托淘宝、京东、拍拍等网络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大致来说就是电子商务中的b2c(企业对个人)模式和c2c(个人对个人)模式。由于网上购物有着省时、省力、省钱等诸多优势,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年轻人已经习惯了网上购物,电子商业圈已经基本成型,产生了较为庞大的交易数额。以2016年“双十一”为例,仅一天淘宝、天猫就产生了1 207亿元的交易额。(1)但由于网店是一项新兴事物,存在其特殊性,多数网络卖家并未进行税务登记或者没有如实对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申报,偷逃税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对于传统线下模式的纳税人有失公允,损害了线下实体经济的利益,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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