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8年 第2期 税收法治

反避税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改(*)

作者: 余鹏峰 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检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发现,个税反避税规则缺失和税法构成规定不周全是滋生个人所得避税的客观诱因。前者的补缺可考虑以“税收基本法+税种法”为基础,在《税收征管法》修订中规定一般反避税条款,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中植入符合其特质的特别反避税条款。后者的完善应区分税制模式对其税制构成要件要素的影响,先改进《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主体判断标准、纳税客体界定的方法、纳税客体归属规则、税率的设置,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改革目标,对课税个人或单位、纳税客体类型等进行设计。

关键词:反避税,个人所得税法,税制模式,税制构成要件


检视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发现,个税反避税规则缺失和税法构成规定不周全是滋生个人所得避税的客观诱因。前者的补缺可考虑以“税收基本法+税种法”为基础,在《税收征管法》修订中规定一般反避税条款,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中植入符合其特质的特别反避税条款。后者的完善应区分税制模式对其税制构成要件要素的影响,先改进《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主体判断标准、纳税客体界定的方法、纳税客体归属规则、税率的设置,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改革目标,对课税个人或单位、纳税客体类型等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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