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8年 第10期 税制改革

国际视野下我国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制设计思路(*)

作者: 于树一 杨远旭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居民收入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财产性收入的比重越来越高,相应地,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性显著提升。然而,现行税制对财产转让所得的规定简单且笼统,难以适应现实发展需要。因此,本文建议从全局的角度把握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实现综合部分改革与分类部分改革“两翼齐飞”,即在将部分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同时,在分类征税部分重点关注财产转让所得。后者需在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考虑课税范围、财产用途、损失弥补、递延纳税、通货膨胀处理等各种复杂情况,完善我国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制,以进一步提升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

关键词: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制


当前我国居民收入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财产性收入的比重越来越高,相应地,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性显著提升。然而,现行税制对财产转让所得的规定简单且笼统,难以适应现实发展需要。因此,本文建议从全局的角度把握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实现综合部分改革与分类部分改革“两翼齐飞”,即在将部分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的同时,在分类征税部分重点关注财产转让所得。后者需在充分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考虑课税范围、财产用途、损失弥补、递延纳税、通货膨胀处理等各种复杂情况,完善我国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制,以进一步提升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