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8年 第11期 税制改革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应注重三大关系的协调

作者: 黄凤羽 韩国英 辛宇 单位: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新时代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进一步推动仍然面临着筹资职能与再分配职能、劳动所得税负与资本所得税负、税收制度与征管体系之间关系的协调问题。本文以协调这三大关系为切入点,从理论政策及征管实践等层面,分析探讨了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筹资,再分配,税负,征管体系


新时代下,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进一步推动仍然面临着筹资职能与再分配职能、劳动所得税负与资本所得税负、税收制度与征管体系之间关系的协调问题。本文以协调这三大关系为切入点,从理论政策及征管实践等层面,分析探讨了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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