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8年 第12期 新时代税收发展论坛

法治背景下我国税制结构的优化研究(*)

作者: 江西财经大学课题组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法治与现代税收的契合性决定了税收法治建设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税制结构是一国税制设计的根本,其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到税收职能的顺利实现,而且决定着税收作用的范围和深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征管等因素的变化,我国税制改革不断推进,形成了流转税和所得税主次搭配的税制结构模式。然而,现行的税制结构中流转税比重仍偏高。因此,适当地降低间接税比重,增加直接税比重,调整我国税制结构,有利于经济的稳健增长。按照“完善、合并、开征和取消”的思路,我国中长期的税制结构体系的构建应采取“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功能主导、财产税系重要补充、辅助税种功能特定”的并重双主体税制结构体系。

关键词:税制结构,税收法治,直接税,间接税


法治与现代税收的契合性决定了税收法治建设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税制结构是一国税制设计的根本,其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到税收职能的顺利实现,而且决定着税收作用的范围和深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征管等因素的变化,我国税制改革不断推进,形成了流转税和所得税主次搭配的税制结构模式。然而,现行的税制结构中流转税比重仍偏高。因此,适当地降低间接税比重,增加直接税比重,调整我国税制结构,有利于经济的稳健增长。按照“完善、合并、开征和取消”的思路,我国中长期的税制结构体系的构建应采取“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功能主导、财产税系重要补充、辅助税种功能特定”的并重双主体税制结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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