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9年 第3期 工作探索

让监督职责在基层税务纪检部门落地落实

作者: 张曙光 许广军 上一篇 下一篇

“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部门的三大职责,监督是防患于未然,执纪、问责更多的是事后查处,因此强化监督、把监督挺在前面是方向,也是关键。作为基层税务系统内部的纪检部门,要提高监督效能,助推基层税务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思想认识要更统一。要把“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理念镌刻在心。要确保监督第一职责作用发挥顺利,就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好用足纪检监督手段,守住税收征管每一道防线、把紧税收执法每一个关口。要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纪检监督是第一职责的精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织就日常监督网,突出监督第一职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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