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9年 第4期 特别策划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热点问题答疑

作者: 本刊编辑部整理 上一篇 下一篇

此次支持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力度大、内容实、范围广,纳税人关注度极高,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 北京纳税服务中心数据显示,咨询相关政策的热线数量显著高于其他业务。为此,《中国税务》编辑部将纳税人咨询次数较多的热点问题及12366 的答复进行了汇编,具体如下:

增值税

问: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若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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