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9年 第6期 工作探索

环境保护税和水资源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 崔静 上一篇 下一篇

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和水资源税作为特定行为税,是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创新之举,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一步,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其环保意义大于财政意义,生态意义大于经济意义。一年多来,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高度重视两税征收工作,牢牢把握其功能定位,有效落实好环保税和水资源税的各项制度安排,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也总结出一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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