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9年 第8期 案例分析

耕地占用税多占少报 税务严监管颗粒归仓

作者: 吴国明 盛百成 上一篇 下一篇

政府年度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验收,涉及多个税种,其中耕地占用税属于一次性征收,无法进行同期对比,往往不易发现纳税人少报、漏报税款的行为。不久前,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在部门数据交换中,发现了一起多占少报耕地占用税的事件。

协查:第三方信息发现线索

江苏省新沂市政府财税办公室在年度例行税源统计时,向新沂市税务局风险管理部门提供了全市耕地占用税税源统计信息。在对这些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时,该局风险评估人员发现,由新沂市m管理中心负责土地征用建设的新沂市j 建设项目的土地面积信息、申报信息等存在疑点。第三方信息显示,j 建设项目的实际征地用地面积为19.2 万平方米,而m管理中心各类报表中却显示面积为13.8 万平方米,其所缴纳的耕地占用税的申报面积也为13.8 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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