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9年 第8期 “互联网+税务”征文

平台经济下个人所得的税收征管机制探索*

作者: 周克清 刘文慧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平台经济作为新经济形式的典型代表,已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随之而来的是平台经济个人所得规模的逐渐扩大,如果不对其征税不仅会造成税源流失,还会产生较大的公平问题。但由于当前平台经济存在的个人所得的性质厘定不清、税源监控与税收征缴困难、税收管辖权界定不明等问题,导致在大多数情况下平台经济个人所得并未被有效征税。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遵循规律、顺势而为,支持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鉴于此,本文从我国平台经济个人所得征税面临的困境出发,探讨了各国对平台经济个人所得征税的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我国对平台经济个人所得进行税收征管的对策。

关键词:平台经济,个人所得,税收征管


平台经济作为新经济形式的典型代表,已然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随之而来的是平台经济个人所得规模的逐渐扩大,如果不对其征税不仅会造成税源流失,还会产生较大的公平问题。但由于当前平台经济存在的个人所得的性质厘定不清、税源监控与税收征缴困难、税收管辖权界定不明等问题,导致在大多数情况下平台经济个人所得并未被有效征税。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遵循规律、顺势而为,支持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有鉴于此,本文从我国平台经济个人所得征税面临的困境出发,探讨了各国对平台经济个人所得征税的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我国对平台经济个人所得进行税收征管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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