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0年 第6期
经验点滴
“以税控尘” 探索环境保护税工作新路径
上一篇 下一篇2019 年9月3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税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完善抽样测算方法,对于尚未包括建筑施工、货物装卸和堆存等无组织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抽样测算方法的,协调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积极落实税务总局部署和《山东省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要求,自2019 年10 月1日起对施工扬尘征收环境保护税,倒逼市场主体主动采取消尘降霾措施。
摸实情。一是争取政府支持。在政府主持协调下,召开税务、生态环境、扬尘治理、财政四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和规范部门间协作事项和实施办法,形成政府牵头、税务主责、部门参与、综合共治的环境保护税监管格局。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制定信息传递流程,实施联合检查机制,开展业务讨论会,研究制定扬尘产生量系数、扬尘排放量削减系数等涉税计征指标,共同解决征管难题。税务部门根据各协作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地点、工程进度、建筑面积等信息,及时入户核查,摸清税源底数。三是掌握纳税人诉求。与有代表性的建筑公司、工程单位、施工队伍座谈交流,听取企业涉税疑虑,解答工程性质界定、扬尘系数适用、纳税义务人确定等焦点问题;实地走访施工现场,了解建设过程中产生扬尘的具体环节、扬尘指标检测模式等环保防控情况;向建设单位广泛发放调查问卷,收集整理对核定征收工作的意见建议,为政策宣传、培训辅导、税款征缴等工作提供前瞻性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