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0年 第11期 “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征文

数字经济对税制与税收划分的影响:一个分析框架

——兼论税收改革的核心命题

王雍君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对数字经济特征的滥用和不适应不仅诱发国际税收问题,还诱发对国内税收制度和政府间税收划分的侵蚀性影响。本文建构的分析框架鉴别了两类侵蚀路径:经由侵蚀税收原则的有效性弱化税收制度的功能,经由侵蚀目的地规则与来源地规则的有效性弱化税收划分的功能。侵蚀性影响的实质是财政边界与共同市场的冲突。税收改革的核心命题因而可鉴别为:把恢复税收原则和合意辖区规则的有效性作为基本方法,一方面矫正具有边界限定性的税收制度与税收划分的功能,另一方面防止扭曲共同市场的最优竞争条件,焦点是确保对商业决策与区际流动性的扭曲性税收影响最小化。在这项努力中,有意义的税收划分的功能——财政能力、确立职责和健全关系,支撑这些功能的主体性、自主性、能动性和由其结合而来的自立性价值,以及为这些功能和价值提供最佳保障的“可预见的可控收入”之充足性,应被特别关注。

关键词:数字经济,税制,税收划分,税收原则,辖区规则,财政能力


对数字经济特征的滥用和不适应不仅诱发国际税收问题,还诱发对国内税收制度和政府间税收划分的侵蚀性影响。本文建构的分析框架鉴别了两类侵蚀路径:经由侵蚀税收原则的有效性弱化税收制度的功能,经由侵蚀目的地规则与来源地规则的有效性弱化税收划分的功能。侵蚀性影响的实质是财政边界与共同市场的冲突。税收改革的核心命题因而可鉴别为:把恢复税收原则和合意辖区规则的有效性作为基本方法,一方面矫正具有边界限定性的税收制度与税收划分的功能,另一方面防止扭曲共同市场的最优竞争条件,焦点是确保对商业决策与区际流动性的扭曲性税收影响最小化。在这项努力中,有意义的税收划分的功能——财政能力、确立职责和健全关系,支撑这些功能的主体性、自主性、能动性和由其结合而来的自立性价值,以及为这些功能和价值提供最佳保障的“可预见的可控收入”之充足性,应被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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