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0年 第11期
大数据
构建“1+2+N”分析指标体系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
上一篇 下一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在指标体系构建方面进行探索和突破,初步形成了以多数据源集结应用、税收经济监测和税收经济专题分析为核心的“1+2+n”分析指标体系。“1”是多数据源应用指标体系,“2”是税收经济监测和税收专题分析指标体系,“n”是以收入预测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等为代表的拓展指标体系。
构建多数据源应用指标体系,夯实数据支撑基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三个打开、四种状态、五个要素”和“多数据源集结”的工作要求,一是研究税收大数据与经济指标的对应关系。初步梳理出税收征管、发票、税种申报、财务“三张表”、综合应用等5 大类23 项细化指标,及其在反映经济运行分析中的应用关系,构建多数据源应用指标体系。二是探索多数据源集结应用。今年6月以后,在使用发票进销数据的基础上,利用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反映就业和居民收入、印花税申报数据反映企业订单、车购税和车船使用税申报数据反映新车消费和车辆保有、契税申报数据反映新房和二手房交易等,进一步拓展税收数据反映经济的深度和广度。三是固化多数据源应用成果。在以往开发的税源税收查询、复工复产发票查询、减税降费电子台账等数据查询模块基础上,着手建设税收经济分析数据支持平台,集结多数据源和打通一户式纳税人数据。初步规划包括:市场主体状况、税源税收监控、重点企业情况、财务指标分析、税收政策效应和经济税源评价等 6 部分60 余个查询分析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