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1年 第4期 工作探索

推进税收共治优化外来建筑业税收征管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课题组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厦门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和“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战略推进,建筑业逐步成为厦门市税收重要增长点,为地方财政提供了重要保障。但由于跨区经营、流程复杂等行业特点,对建筑业征管还存在一些难点。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翔安区税务局推进“井”型网格化税收共治,为优化外来建筑业税收征管提供了有益借鉴。

外来建筑业税源的管理困境

目前,建筑企业因项目情况不同,所适用的增值税率也不同,增值税预缴、申报较为复杂,给建筑企业的税务统筹管理增加了难度。

财政收入流失风险较大。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跨区域( 省、市) 提供建筑服务,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预缴2% 或3%增值税和2‰的企业所得税,但纳税人自应当预缴税款当月起超过6个月未预缴税款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外来建筑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建筑服务发生地进行报验及预缴,将直接导致服务发生地财政收入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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