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1年 第9期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之我见”征文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读出的十大应有之义

作者: 郭洪源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具有多方面重大意义。笔者通过研读,领悟其中十大应有之义。

党建为舵。“党建为舵”是《意见》的根本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将税收从传统经济概念上升到政治范畴,凸显了“党管税收”的涵义。税务机关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组成部门,不仅担负着组织收入、强化征管的业务职能,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的重要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必须坚定不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意见》的贯彻落实,首先要强调党建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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