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1年 第11期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之我见”征文

发挥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撑作用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保驾护航

作者: 马文辉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擘画了在新发展阶段推进税收工作的新蓝图,是今后一个时期“带好队伍,干好税务”的具体行动指南,是指导“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在我国税收征管现代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结合组织人事管理实际,笔者认为贯彻落实《意见》要发挥好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撑作用。

落实“三定”方案,搭建“四梁八柱”。《意见》提出:“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实现上述目标,一是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因地制宜、联系实际,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最大限度地优化岗位设置,特别是优化风险管理、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等领域的岗位设置,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合理划分业务边界,科学界定岗位职责,搭建职责清晰、功能完备、智能便捷、优质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搭建流程科学、岗责明确、奖惩分明的岗位职责体系,合理配置人员力量,选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二是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按照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选拔政治过硬、清正廉洁、综合素质能力突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干部中;将政治坚定、钻研业务、精通信息化的人员遴选到征管干部队伍中,使他们在参与重大任务和专项工作中练就吃苦耐劳的精神和精进过硬的本领,以打造一支精通业务、作风优良、能征善战的征管铁军,推动税收事业蓬勃发展。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