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2年 第3期 特别策划

税收赋能企业科技创新

——访全国政协委员、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

作者: 孙晓斌 吴瑕 上一篇 下一篇

江浩然

“2021 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我们就提前享受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5400 多万元。真没想到一项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从我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建议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实施只用了18天!”全国政协委员、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银科技”)董事长江浩然说。

2021 年全国两会期间,江浩然建议加快构建多元化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体系,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并将该项费用由年度汇缴时扣除改为按季或按半年扣除,以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让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科技创新。18 天后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 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享受优惠,同时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为制造业企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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