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4年 第3期 税制改革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效应与收入分配效应*

作者: 万莹 刘雅楠 单位: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我国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以来,历经扣除项目范围扩大和扣除标准提高两次政策调整。本文从整体专项附加扣除和分项专项扣除两个视角,采用202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对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进行测度。研究发现:(1)专项附加扣除的整体减税效应显著,其中,中等收入组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规模最大;(2)无论是整体专项附加扣除,还是分项专项附加扣除,均对收入分配产生逆向调节,且逆向程度与扣除规模成正比;(3)2023年提高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在增强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效应的同时,加剧了对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基于此,建议专项附加扣除的首要目标应定位为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同时可考虑对高收入者的扣除金额实行随收入增加而调减的制度安排等,以缓解专项附加扣除对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兼顾效率与公平。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效应,收入分配效应


我国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以来,历经扣除项目范围扩大和扣除标准提高两次政策调整。本文从整体专项附加扣除和分项专项扣除两个视角,采用202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对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进行测度。研究发现:(1)专项附加扣除的整体减税效应显著,其中,中等收入组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减税规模最大;(2)无论是整体专项附加扣除,还是分项专项附加扣除,均对收入分配产生逆向调节,且逆向程度与扣除规模成正比;(3)2023年提高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标准,在增强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效应的同时,加剧了对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基于此,建议专项附加扣除的首要目标应定位为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同时可考虑对高收入者的扣除金额实行随收入增加而调减的制度安排等,以缓解专项附加扣除对收入分配的逆向调节,兼顾效率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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