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4年 第8期 业务探讨

以母公司股权对子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作者: 于芳芳 上一篇 下一篇

股权激励是公司对员工进行奖励的常见方式,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有以母公司股权激励子公司员工的情形。本文按照该类业务不同的结算主体,区分母公司结算和子公司结算两种情况,并结合案例分析不同情况下股权激励业务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帮助读者正确理解该类业务的财税政策,准确进行实务操作。

一、聚焦目标问题

股权激励作为公司一种长期激励措施,主要是通过给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以帮助公司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股票期权是主要的股权激励方式。一般情况下是以本公司的股权作为激励标的,在员工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以约定的价格获得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权。实务中,由于集团中不同公司的股权价值存在差异,为了增强激励效果,会出现“用母公司股权激励子公司员工”的激励方式(为行文方便,本文将这种情况表述为“特定股权激励业务”)。该方式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也对这种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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