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5年 第9期 税费征管“强基工程”

以涉税信息报送为基础 建立平台经济常态化税收监管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副处长 陈翠萃 上一篇 下一篇

平台经济灵活、网状和虚拟的特性,对以属地化、实体化、票据化为核心的传统税收征管模式带来了巨大挑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研究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等改革任务。建立平台经济税收监管机制,是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中新经济新业态监管领域的关键任务。今年,《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配套公告相继出台,为建立长效稳定的常态化税收监管机制、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与实践指引。

平台经济对税收征管的核心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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