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财在人·理财在法·守法在吏
——读王安石的《翰林学士除三司使》函
上一篇 下一篇王安石在他的一篇《翰林学士除三司使》的函牍中曾有这样三句话:“夫聚天下之众者莫如财,治天下之财者莫如法,守天下之法者莫如吏。”概括了他所提出变法理财的一条中心思想。根据这一中心思想,他把理财重在生聚之道,治财重在严肃法制,执法重在振饬吏治三者之间相互贯穿,针对当时王朝中军事、政治、财政各方面存在的弊端,提出一系列的变革措施,构成了他理财对策的全部内容。分析这一中心思想,表达了以下几点。
第一,聚财在人。这就是说:(1)聚财的基础在于生财,而生财的动力在于民力,只有把人民引导到乐于和安于劳动生产上去,国家的财力是无穷的。他在中就指出:“等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天下之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耳。”清楚地指出了财富是靠人民创造的,要使社会生产发展,就要使人民大众乐于从事社会生产,财源也就不断地增加,国家支用就不会有不足之感。总结了理财之道,首先要重视民力,发展生产,但是当时一般大臣中对物质财富的由来,则认为“天地所生止有此数”“不在民则在官”等靠天吃饭而有限数,那种忽视人民群众是财富创造者的消极错误思想(司马光在中即持此看法,他的所谓民,指的是豪强地主——见《司马温公文集》)。王安石的变法理财对策在实施过程中之所以遭到各种习惯势力的攻击,从思想上说对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对待财富来源可说是分歧的核心所在。(2)要使社会生产发展,国家财力充裕,关键在解除束缚生产力的种种接梏,使人民得以安居乐业。当时的桎梏主要是豪强兼并,贫苦无告,赋役苛滥,民力疲尽。从而使国家的财力在对豪强官商不加干预情况下,确实成为“财不在官则在民(豪强)”的极不合理的现象,在他任舒州通判时曾写了一篇兼并诗,对内外争利,相互勾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盘根错节的兼并剥削的残酷事实进行了揭露。作为生财基础聚财来源的广大劳动人民,失去了衣食生存的条件,国家财政又如何能充裕,必然是愈来愈糟。北宋王朝的财政危机根源也就在于此。正因为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他提出了“青苗”“免役”“方田均税”等法,以期抑制兼并,赈济贫乏,拔除社会生产力上的一些桎梏,促使财政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