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4年 第3期
税收征管
要正确执行国家的税收法令
上一篇 下一篇税收是国家积累资金的重要手段,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按照国家的税收法令,做好税收工作,有利于经济体制的改革,有利于搞活城乡经济,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我们的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一切地区和单位,都应该从全局的利益来认识税收的重要意义,宣传好税法,执行好税法。任何违反税法的行为,都是不能允许的。
当前,国营企业利改税第二步改革和工商税制改革工作已全面推开,利改税的各项税收条例、细则和规定正在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税收的地位和作用大大加强了。税务部门负责组织的收入,占国家预算收入的比重,无论在中央还是在地方,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已由过去50%左右上升到95%以上。各级领导越来越重视和支持税收工作,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广大纳税单位和纳税人遵章纳税的自觉性日益提高,整个税收工作的形势越来越好。但是,应当看到,税收的宣传工作还不够普遍和深入,税收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被更多的人特别是干部所认识,因之,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发生这样和那样的误解和错觉,甚至出现违反税收政策和法令的现象。比如,有些市、县在农村税收、乡镇企业税收和供销社税收上,擅自改变国家规定,自立章法,有的把全县乡镇企业几年利润不超过五万元的,一律免征所得税,导致不少县办企业纷纷要求免税,给工作造成混乱,有的改变“依法纳税,依率计征”的规定,对企业交纳工商所得税实行“包税”。在涉外税收上,也有类似情况。有的擅自改变税法规定,自定减免税措施,有的超越税法规定,自行延长减免税期限等等。这种对税法的不严肃态度和作法,不仅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给税收工作带来不良后果。对此,应当引起广泛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