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5年 第3期
税收历史经验
编写税史长编的几点体会
上一篇建国以来工商税收史长编的编写工作,三年来经过八个省(区)、市税务局的编写同志的努力,最后和总局共同进行了总纂,现在已经脱稿。我们在参与这项工作的实践中,对编写税史长编体会到几个应该注意的问题,现简述于下,供请参考。
第一,编写税史的指导思想必须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地反映建国以来工商税收建立和发展的全过程。税收工作的历史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要有一个衡量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决议精神和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是我们编写税史长编所遵循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