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5年 第6期 “税”“费”不分问题该解决吉林省税务局

“税”“费”不分问题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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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们受理了4000多人次群众和单位来信、来访,绝大多数的内容是关于“税”“费”不分这个老问题。这个问题长期不解决,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干挠了正常的税收工作,影响国家财政收入。随着各项经济政第的逐步落实,城乡政济迅速发展,到1984年底,全省个体工商户己发展到204,426户,百元营业额负担为3.88元,比集体负担低27%,偷漏税现象严重,但是有的单位和个人还反映税收负担不合理。调查的原因是:有的部门收取的“费”种类繁多,名目庞杂,税收知识宣传不普及,有的单位个人缺乏起码的税收常识,把一些“费”误认为是税。加之某些部门和宣传单位在报刊杂志、情况反映、批转文件中错误地指责税务部门,这样,在客观上也起了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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