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5年 第7期
税制改革
浅谈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
上一篇 下一篇最近,国务院修订了《国营企业奖金税条例》和开征了工资调节税,继而又开征了集体企业奖金税和事业单位奖金税,这些都是根据我国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从宏观上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以促进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重要手段。对此,淡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开征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的意义
1、开征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是控制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的需要。我们知道,奖金税是按发放奖金总额超过一定限度后累进征收的一种税;工资调节税就是对实行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国营企业,就其工资总额超过核定上年的一定比例后累进征收的一种税。而这两种税都是在超过一定的比例和限度后征收的,不超过规定比例不征税,超过越多的适用税率越高,从政策上就体现了宏观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