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期
税史研究
我国历代茶税政策的探求
上一篇 下一篇(一)历来茶业生产运销概况
我国茶之有税,由唐代始。唐代以后,地租与赋税明显分开,地租旧地主所有,赋税上交国家,两者相比,大部分农产品为地主所有,使商品经济有可能发展。茶的发展与其他农产品同一步伐,构成商品经济的一部分。
茶的生产有它的特殊性;首先由于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的限制,产茶地区最初多在云南四川一带,其后唐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中原地带,茶的种植也开始北移。但终究因为气候干燥寒冷,产量不旺,才传到长江中下游和两广温湿地区去;其次,茶树在丘陵地带甚至山区也能培育;第三,茶不与粮食作物争地。生产比较分散,主要是农户的家庭副业。小规模的经营方式,而且受季节性的限制,生产有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