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3期 关营业税问题的解答税务总局税政一处

关营业税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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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国营商业企业与集体企业合资或合作经营商品批发业务,应如何征税?

答:国营商业企业与集体企业合资或合作经营商品批发业务,一律按进销差额,依1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问:《营业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工业企业自销产品的批发环节营业税,按实际销售价格与出厂价格的差额计算征收。这里所说的“出厂价格”是指什么?

答:这里所说的“出厂价格”是指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厂价格和国家政策允许浮动的出厂价格。超过出厂价格的部分,应当按照规定征收批发环节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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