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4期 纳税范例

积极纳税的专业户

胡宏新 邬建华 上一篇 下一篇

共产党员高中堂是湖北荆门市十里镇四方乡四方村三组社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他于1978年办起豆腐店,1979年4月开馆子,兼营有九个铺位的旅社。六年来他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令,自觉把纳税当作应尽义务,坚持文明经商,积极纳税。从开业到1984年8月底止,营业额五万二千多元,上交国家税收一千二百三十元,连续六年做到按期纳税,从无拖欠,连年被评为纳税先进个人,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和税务部门的表扬。

高中堂同志常说:“依照税法自觉及时足额地向国家交纳税款,是一切企业单位和个人应尽的光荣义务,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更要坚持自觉纳税。”开业几年来,税务部门根据他的营业额发展情况,核定的月交税额逐步提高,但他从不讨价还价,月月做到了及时交款。税务机关规定每个月的税款在次月5日前入库,但他一般都是提前交。有时管乡的税收干部因事不能前来收税,他就亲自到乡政府主动交纳。去年5月份,高中堂由于添做了三间房屋,并着手筹办一个有二十多个品种的付食加工厂,共需资金一万一千多元,三个月来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在此情况下,他不强调客观原因,不在国家税收上打主意,而在增收节支、加强外欠资金回收上做文章,仍保证了月月及时足额地交纳了税款。去年4月份他的月税额又有增加,一些个体户讥讽他想得先进,高中堂却:“近几年我富了,发了对,多亏党的政策好,多亏政府帮助,我富了不能忘国家,不能忘四化建设,生产农展了要多为国家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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