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5期 薛驹省长要求切实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薛驹省长要求切实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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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在1985年3月6日浙江省市、地委书记和市长、专员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长薛驹同志要求浙江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薛驹同志强调指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支柱。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利改税的全面推行,目前我省的税收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9.6%。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税收工作的领导,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认真贯彻税收政策、法令、正确处理国家、地方、企业和个人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完成国家税收任务,既要抓好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税收工作,又要抓好城市维护建设税、奖金税、调节税等新增税种的开征工作。要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税收法令,明确依法纳税是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严肃税收法纪,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地方和部门无权变动国家规定的税种、税目和税率,不能自行下达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规定,也不能超越权限擅自决定减税或免税。已经超越权限作出的规定,要坚决改过来。要健全税收机构,充实税务人员。全省准备增加基层税务人员2,000人,人员来源从机关和全民、集体的企事业单位抽调,经过短期培训后分配使用。把花钱的人变为收钱的人。税务人员要模范地执行政策,积极完成任务,不准违反政策,损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税收工作。工业、商业、供销等所有供货单位,要继续做好税款的代征工作。省人民政府1983年《夫于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城乡集市贸易税收管理的布告》继续有效,希望各市、县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打开税收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