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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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县税务局制定税务干部工作守则
上一篇 下一篇为了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水平,抵制和克服新的不正之风,四川省南充县税务局在今年年初制定出《税务干部“十要十不准”工作守则》,作为干部进行自我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印发本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希望大家严加监督,协助贯彻执行。《守则》全文如下。
一要廉洁奉公,光明正大,不准以税谋私,搞非法“交易”;
二要严格纪律,遵守法制,不准敲诈勒索,贪赃受贿;
三要刚直不阿,秉公执法,不准迎合权势,徇情包庇;
四要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准向企业借钱借物,吃请受礼,贪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