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6期 读者·作者·编者

就有关奖金税问题答邓守诚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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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守诚同志:

你来信问到,企业部分承包,分给承包组的税后利润算不算奖金?应不应该征收奖金税?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85)财税字第015号通知的规定,“除了在提取的职工奖励基金中开支的奖金以外,从其它来源渠道中开支的奖金(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实物奖励)也要征收奖金税。”你们承包组的利润分成是奖金来源的渠道之一,应该算作奖金。至于信中所说,你们承包组在完成任务后,已按超过的利润部分,上缴了55%的所得税、5%的调节税、15%的能源交通基金等,这些与交纳奖金税不是一回事。只要你单位全年发放奖金总额,包括从利润分成中取得的金额在内,超过标准工资两个半月的部分,(不管什么渠道来源),都要按规定交纳奖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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