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7期 经验交流

税务系统干部实行垂直管理初步显示优越性

湖南省税务局人事教育处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湖南省委、省政府从1984年起,对全省税务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管理、经费开支,实行了垂直管理办法。一年来的实践证明: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是必要的,可行的,效果是好的。全省1984年通过税务部门为国家集中的资金共达41.57亿元,比1983年多收3.81亿元,增长10%,增加数额之多,增长幅度之大,税收形势之好,是前所未有的。我们初步体会到,实行垂直管理具有如下优越性。

第一,有利于税务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以前,由于各种原因,税务人员调动频繁,而且多半是本系统的业务骨干被调出,外系统一些老弱病残被调进。如祁东县,1979年从其他部门调到税务部门的领导干部18名,当年就退休了10名;1980年调进干部5名,当年退休3名,1981年调进干部8名,当年全部退休。而税务系统的年富力强,有才干,表现好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却被调出,有的任公社团委书记,有的任公社武装干事,有的任妇联干部等。这样一来,造成人心不定,业务不熟,超编人员多,专业化程度低的状况,严重地影响了税收工作。垂直管理以后,有效地消除了这一现象,使税务干部队伍得到相对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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