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2期
协税护税
会计把关、点滴不漏
上一篇 下一篇山西省长治市公路总段下的一个工程队,1984年承担了“长李线”公路的改建工程。为了使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他们将工程路基、土方、石方工程通过对外招标的形式承包给农村专业队。工程队会计张和平同志为了防止偷税、漏税,要求承包的专业队必须做到三有;有介绍信,有营业执照,有完税证明。在结算工程款时坚持三不:无领导审核不算帐,没有交纳工商管理费不算帐,没有交纳税不算帐,由于他坚持“三有”、“三不”,一年来,为国家代征税款11,604.98元,使这项承包工程的应纳税款,做到了点滴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