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6年 第4期 经验交流

一点小经验

曹宏伟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们在税收征管中,常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有些企业为了记账简便,把产品税(或营业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加在一起记在应交税金科目中,使这税额在账面上难以分清,怎么办呢?当然用产品(商品)的销售是可以重新计算出“两税”税额的,这里向大家介一种在不知道计税销售额情况下,用除数系数区分“两税”的方法。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产7%,除数系数为1.07。假设:某企业1——11月份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总额为8,456.79 计算方法: 营业税额=“两税”总额+除数系数 =8,456,79÷1.07=7,903.54 城市维护建设税=“两税”总额-营业税额 =8,456,79-7,903.54=553.25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的,除数系数为1.05 假设:某企业1—11月份产品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总额为4,967.07 计算方法: 产品税=“两税”总额÷除数系数 =4,967.07÷1.05=4,730.54 城市维护建设税=“两税”总额-产品税 =4,967.07-4,730.54=236.53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1%的,除数系数为1.01 计算方法同上。 区分“两税”税额只要我们记住三个除数系数,就能计算出所需要的税额。 四、除数系数的换算方法: 设:产品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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