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6年 第9期 论坛

正确评价前几年的税制改革

杜萌崑 上一篇 下一篇

第七个五年计划的中心是改革。搞好改革将为今后几十年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税制改革是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现在实际工作部门和经济理论界的一些同志正在研究拟定“七五”时期和1987、1988年税制改革的方案。我们认为,为了搞好这个改革方案,应该对前几年的税制改革作出正确地评价。因为它是考虑今后进一步完善或改革税制的基础。

自1985年以来,实际工作部门和经济理论界的一些同志对前几年的税制改革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评价,这些评价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经过前几年的税制改革,“这就形成了我国工商税制的基本格局,初步建立起一套能够基本适应目前我国经济情况的税制体系。”(1)或者说:“我国的税制结构更趋合理,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税收体系”。(2)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现行的“以产品税为主体税种的税制体系,决不是我国税收体制发展的最终趋势和根本方向,它仅是根据我国几十年的形成的极不合理的价格体系,而暂时采取的一个过渡性办法”。(3)第三种观点认为,“我国税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还不够明确。现行税制的建立与改革,还是多偏重于对短期经济行为的调节,而对一些长期性的经济行为的调节重视不够。”(4)我们基本同意第一种观点,不同意第二种和第三种观点。为了阐明我们的观点,有必要追溯一下几年来工商税制改革的发展过程和改革的总体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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