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6年 第9期
外国税制
苏联开采矿产资源征收补偿费情况简介
上一篇 下一篇苏联是一个矿产资源丰富、矿业发达的国家。为了保证矿业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所需的矿产储量,国家每年要支付大量的地质勘探费用,每10至12年就翻一番(1960年15亿卢布,1970年30亿卢布,1982年61亿卢布)。但矿业部门无偿使用探明的矿产储量、勘探费不计入生产成本的状况,既不利于地质勘探部门实行经济核算,也不利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它是导致采、选、冶过程中资源损失严重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保护矿产资源,降低开采损失,加强地质勘探单位和采矿企业的经济核算,收回地质勘探资金,苏联部长会议于1966年8月决定,在翌年调整矿产品价格时将地质勘探费摊入生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