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6年 第10期
通讯组长座谈会专辑
《税务研究》、《税务研究增刊》通讯联络办法
上一篇 下一篇为了加强《税务研究》编辑部与通讯员的通讯联络工作,沟通与广大读者的联系,进一步办好《税务研究》、《税务研究增刊》(以下简称“两刊”),特制定本办法。
一、通讯组织
1、为了依靠群众办好两刊,经研究确定,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建立通讯网络,通讯网络由通讯员和通讯组长组成。
2、通讯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学会(税务局)按照要求进行配备,并指定通讯组长。
3、通讯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个别需要调整时,由通讯组长提出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学会同意,告知《税务研究》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