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2期 原牡丹江行署税务局长于文喜等以权谋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原牡丹江行署税务局长于文喜等以权谋私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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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最近,黑龙江省纪委及牡丹江市纪委在调查落实的基础上,对借机构改革之机突击花钱,滥发钱物,挥霍公款,搞特殊化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主要责任者原行署税务局长(现任市工商局长、党组书记、市纪委委员)于文喜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免除市纪委委员职务的处分;原行署税务局副科长(现任市税务局三分局副局长)韩忠昌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建议撤销分局副局长职务。这一决定体现了我们的党纠正党风、刹住歪风的决心。

于文喜同志是入党三十多年而且在财税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理应顾大局,识整体,克己奉公,作遵守财经纪律的表率。但他却带头违反,而且一犯再犯,其根本原因,在于他放松了党性锻炼,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至这个局的一些领导干部在不正之风面前随波逐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取私利的手段,陷进了“不拿白不拿”,“不要白不要”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泥坑,他们的主要错误表现在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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