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7期 业务与技术

注意奖金税申报中人数的审核

陆途 上一篇 下一篇

在企、事业单位奖金税申报表中,“年平均人数”和“月标准工资总额”两项,是计算人均月工资的基础,也是对纳税单位实发奖金总额计税的依据。而“月标准工资总额”又是以“人数”作为根据的。在这里,“人数”与“应缴奖金税额”是成反比的。而且,实发奖金总额越大,人数的变化对应缴奖金税的影响也就越大。例如,一个有10人的事业单位,月标准工资总额为800元。核定免税月数为3个月,实发奖金总额为5,500元(超过免税月数3个月以上,属第三级)应缴奖金税5,540元。如果“人数”多报1人,则应缴奖金税为4,444元。两者相差近1,100元。因此,税务机关把好“人数”一项的审核关,是至关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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