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9期
适应形势发展加强税收征管河北省财政厅
适应形势发展加强税收征管
上一篇 下一篇近几年来,河北省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采取了一些措施,做了一些工作,使税收管理水平有所提高,税收收入也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持续稳定地增长。一九八二年到一九八四年,全省税收收入三年迈出三大步,一九八五年又比一九八四年增长了百分之二十三。
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的关键
一九八二年,我省税收工作开始好转,但同“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仍不相适应,该管的设管住,该放的没放开,该收的税款没有完全收上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这个问题察觉早、抓得紧,不断地为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指方向,提要求。一九八三年三月,省政府在召开由专员、市长、县长参加的全省税收工作会议之后,立即发出了《关于加强税收工作的指示》,就加强税务机构、推行税收征管责任制、依靠群众管税护税、坚持依法治税等问题提出了要求。同年六月,原省委书记高扬同志在地市委书记、专员和部分县委书记、县长座谈会上强调指出:“加强对个体商业和小集体商业的税收征管工作刻不容缓。”一九八四年,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在有关地市县调查后指出。“现在税收来源比过去广阔多了,但是,偷税、漏税现象严重”,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税务部;切实加强征管,把该收的税收上来。一九八五年三月,省委明确指示:“要在整党中把偷漏国税列为纠正和查处的重点。”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税收征管工作抓得更紧,分别召开省委常委会和政府党组会讨论税收工作。省委书记邢崇智、省长解峰等同志多次听取税务部门汇报,先后做过五次重要讲话和多次批示。六月二十四日,省委常委在听取财政厅党组关于税收工作汇报时又强调指出,当前税收上的主要问题还是偷漏税太多,还要继续克服片面“仁政”观点,加强税收征管,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