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12期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的通知
国发〔1986〕91号 1986年 9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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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调节公民个人之间的收入状况,有利于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取得个人收入的中国公民,都是个人收入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