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7年 第6期 来稿摘登

个体工商业户仅有建帐是不够的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税务局王帆 上一篇 下一篇

对于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目前正在以建帐制取代定额征收。这是一种积极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认为仅有建帐是不够的。据调查,有的地方建帐后个体工商户的税收有所下降,普遍仅征到应纳税的30%左右。如果我们只依赖于帐目,而不加强征管,对征收工作将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我认为,在要求个体工商户建帐的同时,应将个体工商户按片区、行业划分小组,民主选举组长。每月组员向组长报告营业额,组长将组员营业情况统计整理后,公布各组员的营业额,然后报税务机关。对组长每月可给二三十元的补贴,但如有组员偷税上50元,则取消组长当月补贴,并酌情处以3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积极支持群众检举揭发偷漏税的行为,对检举揭发者,税务机关要为其保密,并给一定数量的物质奖励,以鼓励群众同偷税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