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7年 第1期
略论投资规模膨胀的税收治理陈镜华
略论投资规模膨胀的税收治理
上一篇如何建立和完善投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持适度的投资规模,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地增长?是一个重大课题。本文试图从税收的角度,对当前投资规模膨胀的治理提出一些肤浅的看法。
一、税收杠杆“软化”是造成当前投资规模膨胀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传统的投资管理体制中,投资决策权高度集中在国家。国家投资占社会投资的绝大部分,国家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实行单一的指令性计划进行调节和控制,税收等经济杠杆被排斥在外。
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通过改革投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结构。国家对投资活动的管理,也由传统的直接控制为主转换到自觉利用价值规律、综合运用经济杠杆,进行间接的宏观调节和宏观控制方面上来。税收不仅是国家参与社会总产品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工具,而且是以国家为主体的法律化的强大经济杠杆,直接体现着国家的意志和利益,是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控制社会投资总规模、正确引导投资方向、合理调整投资结构的重要手段,在整个投资宏观调控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