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问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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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体制由旧模式逐步向新模式转换,分税制问题已被提到“七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议事日程。赵紫阳总理在《关于第七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制度,按照税种划分中央、地方的财政收入,明确中央、地方的财政支出范围。逐步实行宏观经济控制的分层次管理,提高地方特别是中等以上城市对搞好宏观管理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分税制不单是完善税制的内容之一,而是适应经济体制转轨、简政放权的需要,加强宏观经济控制和促进微观经济搞活的一项重要措施。“七五”期间确定的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和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三项经济改革任务,都是以搞活经济为核心。搞活经济的中心环节,当然是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把国民经济的细胞从微观上真正搞活,使它们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但同时还应从中观上把地方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经济搞活,以促进企业不断增强活力,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在宏观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否则,只有企业的微观搞活,而不注意地方的中观经济搞活,最终会影响企业活力的增强。近几年,我国有一些地区(如苏南),企业搞的较活,经济发展较快,经济效益较好,在相当程度上都是同地区和城市这个中观经济搞活有着密切联系的。特别是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大力发展,搞活地方的中观经济更有着重要作用。同样,宏观经济的控制和管理也应该是分层次的,必须重视和发挥地方的中观控制、管理和调节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控制为主转向间接控制为主,建立起新的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管理制度,做到微观搞活,宏观管好。因此,无论是搞活或控制,都必须是有层次的,既要有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又必须有中观的搞活与控制,宏观、中观、微观相互配合,互为制约。如果说企业搞活是基础,国家宏观控制是主导,那么,地区和城市的中观搞活与控制则是联接国家与企业的纽带,起到“中介”的作用,这是由地区和城市作为经济中心的地位所决定,是受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所制约,是经济体制由旧模式转为新模式特别是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