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10期
OECD成员国的公司税王铁军
OECD成员国的公司税
上一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英文缩写oecd),是由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参加的非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不同的国情,使各国的公司税各具特色。即使某些国家信奉同一税收理论,采纳同一性质的税制,在税率的制定及具体的征管方式上,也会体现出鲜明的差异。本文拟综合性地概述和评价发达国家对公司利润征收的各种公司税形式,以供借鉴。一、关于公司性质的认识及其在税收上的反映
在今日世界上,公司税是重要的,因为公司是具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和经济组织。一般说来,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力,有持有和转让财产的权力,有起诉和被起诉的权力以及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权力。公司的“寿命”并不随任何或全部股东寿命的终止而告终,从原则上讲,公司的寿命是永恒的。在大多数国家中,国民收入的很大份额是由公司创造的,而公司的活动对经济中其他部门产生着深刻影响。离开公司经营形式,现代工业的发展是绝对不可想象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公司已成为现代社会的中心经济组织。如今,一个大跨国公司的经济实力近乎于一个中等国家政府的经济力量。总之,一个公司的全部影响、实际上大于公司成员个人影响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