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11期
王平武同志在全国产品税增值税税政业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王平武同志在全国产品税增值税税政业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1986年12月14日
上一篇 下一篇同志们:
全国产品税增值税税政业务会议今天结束了。在这次会议上,大家回顾了几年来流转税改革的历程,认真总结了改革的经验,充分肯定了改革的成绩,讨论了“七五”期间改革和完善流转税的初步规划,明确了改革的方向,统一了思想认识,坚定了改革的信心,并对1987年的工作作了初步的安排。经过与会同志十天来的紧张工作,会议开得很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现在我综合大家讨论的情祝,谈以下几点意见:
一、关于完善流转税制的格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一直在努力探索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流转税制度,并在这方面进行了可贵的实践。经过几年来的改革,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由原来单一的工商税,转化为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三税并存这样一个格局,使流转税制度初步纳入了新的轨道。会上,大家普遍反映,这三个税种并存,对于保证财政收入和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方面,既各有侧重,又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基本上是适应当前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要求的。但是,新的税制还刚刚建立不久,还有许多不完善之处,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的税收制度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如何进一步完善流转税制,根据大家讨论的意见,在近期内也应当在坚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三税并存、互不交叉这样一个格局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