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增刊 1987年 第22期
认真贯彻政策 加强对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重庆市税务局
认真贯彻政策 加强对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
上一篇在市委、市府领导下,我们根据中央对个体经济“适当发展,加强管理”的方针,着眼于“促活、治乱、堵漏”,在扶持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税收征管制度,加强对零散税源的征收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一九八六年全市城乡个体工商业户税收和三项零散税收共征收11743.8万元,比一九八五年的7561万元增长52%,占中央下达给我市1986年度工商税收任务17亿元的6.9%,与我市改革试点的第一年——一九八三年相比,增长6.25倍。
近年来,在组织零散税源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解决好税务部门各级领导的指导思想,提高认识,这是加强零散税源征管的关键,我们从四个方面统一了对零散税收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首先,零散税收既是芝麻,又是西瓜。税源分散、另星,但集腋可以成裘,集中起来上亿元,就是一个大西瓜。第二,加强对零散税收的征管,起到保护合法经营,限制违法活动、鼓励竞争,促活治乱、堵漏的作用,是深化改革的要求,实现了税收的监督职能。第三,抓好零散税收,把该收的税收起来,做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调节社会成员收入,有利于安定团结,是税收调节职能的体现。第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流通渠道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出现,进一步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把对零散税收的征管纳入宏观经济控制管理,是新形势对税收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我们要求区、县局、所各级领导,层层抓好零散税源工作。